[概要]关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意,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之后坚决集体所有制,但要加以完备;二是国有化;三是私有化。三种主张各有其优点,也各有局限。
自由选择土地制度创意路径首先要具体如下几点:第一,有所不同地区的土地有有所不同的功能,因而理应有所不同的制度决定;第二,农业生产的特点要求了农业生产应该有不同于工业生产的特有经营方式及其所有制基础;第三,任何土地制度的创意都不应创建在对现行土地制度全面、客观评价的基础之上:第四,要辩证地、历史地看来土地制度创意所带给的后果。基于这种了解,本文明确提出了实施国有制、集体所有制、私有制三者共存的多元土地制度的创意思路。 [关键词]土地制度;集体所有制;国有制;私有制;家庭经营 一、我国土地制度创意的主要路径 随着“三农”问题的日益严重,创意农村土地制度的呼声更加低。
目前理论界在关于我国土地制度创意的必要性上已达成共识,但在如何创意上,则不存在较小分歧。总结一起,主要有以下两大路径: 第一,经营权路径。其主要思路是,主张在坚决土地集体所有恒定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建设,更进一步硬化农民的经营权,还包括缩短农民的承包期甚至实施永佃制为,容许承继和出让,增进土地流转,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等。这种主张以现有土地制度为基础,重点在于平稳农民对经营权的预期,其优点在于,适应环境了农民“害怕逆”的心理,不利于充分发挥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从而不利于社会的平稳,因而更容易为政府所拒绝接受。
但这种思路有显著的缺失,主要展现出在:一是难以解决当前尤为引人注目的因产权关系不明造成的对农民土地权益的褫夺的现象;二是在这种制度下,土地流转较为艰难,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难以实现,有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地利用和提升农业生产量与效益;三是可行性不强劲,因为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期限的长短,表面显然由政府政策乃至国家法律所要求,但实质上各不相同占据有所不同数量土地的农民之间的博弈论,而且其转变承包期的主要根据就是人口的变动和集体所有制下人们对土地的平均分配、公平占据权利。同时严苛谈来,这种思路无法说道是创意,只是现有土地制度的更进一步完备而已。
第二,所有权路径。其主要思路是对现行土地制度展开显然改革。这又有两种观点:一是主张将土地收归国有,然后将土地永佃给农民;另一种主张是实施私有化。这种思路针对当前最引人注目的问题,企图从所有权角度对土地制度展开革命性变革,以便彻底解决问题,但某种程度不存在局限。
首先看国有化途径。从理论上谈,实施土地国有应当需要避免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但实质上却不一定。
因为第一,产权关系不明、所有权虚置是公有制经济的共性,而国有制是范围更大的公有制。相对于集体所有制,国有制经济的产权关系更加无法明晰,所有权主体更加无法实施(这已从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获得证明)。所以,企图通过土地国有化来清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以便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土地权益被褫夺,无异于南辕北辙。
第二,实施土地国有化,村集体负责人在理论上已无权介入土地的处理过程。但是他们无权处理并不等于所有人都无权处理,况且国家也不是抽象化的,其所有者权益也须要明确的个人来行使,而这个明确的个人毫无疑问是基层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
而且从现实看,在相当严重侵害农民权益的土地接管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才是不是理论上有权代表农民处理土地的村委会负责人,而是基层政府官员。所以,即便是实施土地国有化,如果缺少对土地的有效地维护和对基层政府的有效地监督,他们几乎有可能像现在这样侵害国家彰显农民的土地经营权。
此外,按国有化思路,将土地收归国有之后,国家再行将土地转交农民耕种,而且实施永佃制为,可以承继,也可以出让,甚至希望土地经营权光阴。但这样一来,除了在理论和法律上与集体所有制有区别外,全然从经营权看作,和集体所有制没实质性区别,因而不存在和现行土地制度互为类似于的问题,如土地流转艰难、农民经营预期不平稳等。此外,还不存在一个两难自由选择问题:如果不希望甚至禁令经营权光阴,就不会妨碍土地集中于和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从而有利于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改变;但若容许和希望经营权光阴,农民平均分配占据土地的现状必定不会被超越,造成一部分农民失地,甚至经常出现不是所有者的地主,而这种结果和实施土地私有制有殊途同归之效。 其次看私有化途径。
从理论上看,实施土地私有最不利于土地产权明晰化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而且农民对土地经营权长年恒定是顺理成章的必然结果。同时从长年看,实施土地私有制,土地集中于乃是必定的,而土地集中于则就是指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改变的前提条件。但问题在于,农民是各社会阶层中最弱势的群体,如果没适当的严苛维护农民土地私有权益的法律制度,褫夺农民权益的现象仍然难以避免,此其一。
其二,土地集中于的前提是一部分农民甚至多数农民丧失土地,而这种状况不会使相当多的农民丧失最重要的经商条件,甚至彻底中止了土地对大部分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从而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三,基于政治、意识形态和历史等方面的原因,让政府拒绝接受这种思路并实行,可玩性较小。 二、我国土地制度创意的背景分析 上述创意思路基本上是在现有条件下人们所需要想起的全部主要思路,人们不能在其中作出自由选择,尤其就是指所有权角度来看,不能在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所有三者中作出自由选择。
但问题在于,三种路径各有其优点,又各有局限,因而在其中作出自由选择是非常艰难的。正因如此,所以在此问题上人们长年无法构成共识。
不过,这种状况也给我们以深刻印象的救赎:在土地制度创意问题上,既然非此即彼的单选方式是不现实的,那么探究多元创意思路就是一种现实自由选择。而在展开多项自由选择时,最少特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必须考虑到: (一)有所不同地域的土地具备有所不同的起到和功能 我们大体可以将目前的农村土地分成两大类型: 一是繁盛地区和城郊地区的土地。这些地区经济繁盛,而且早已转入或正在转入城市化进程,这些地区的土地的功能和起到再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展现出在:第一,其农业生产要素的起到、农民收入和社会保障功能大大降低了。
由于该地区经济繁盛,农业占到GDP的比重早已较小,农业本身的重要性大大上升了,以前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非常部分农民都已转至第二、三产业低收入,农业收益只占到全部收益的很少一部分,地方政府不仅很少向农民乱收费,而且有财政能力为农民获取经济和社会保障,土地已仍然对确保农民基本存活具备决定性起到。第二,该地区土地资源本来就十分紧绷,再行再加城市规模的外延式扩展,使土地本身的价值和电子货币潜力深感提升,引发各 利益当事人的高度注目。土地接管制度不完备、集体所有制所造成的土地产权关系的模糊不清和虚置、农民的弱势群体地位等,造成地方政府与村集体合谋,占据了过多的应归农民占据的剩下,引发了农民群众的反感,甚至经常出现白热化的群体性事件。
这部分土地虽然占到全国农村土地总量的比重较低,但毕竟“三农”问题的一个焦点。当前理论界所尊重的现有土地制度的一个最重要弊端以及媒体注目的热点所指的主要就是这种情况。这类农村土地制度决定,与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土地制度决定具有几乎有所不同的背景,解决问题的侧重点应当放到所有权角度,以合理分配土地剩下为目标,顾及城市发展和农民向市民转化成的必须。
而且这部分土地并不是我国农村土地的主要包含部分,牵涉到的农民数量较较少,因此可以采行更为保守的改革策略。但必须留意的是无法将该地区的土地问题党内外,无法将主要适应环境于该地区的改革路径视作广泛经验。 二是广大靠近城市的农村落后地区的土地。
靠近城市的广大农村地区,既是我国农民的主要居住地,也是中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其土地是中国农村土地的主要包含部分,也是中国农业经济的主要要素。正是这部分土地的制度决定,对于解决问题中国现代化过程中有可能经常出现的问题,具备全局性、决定性的意义,理所当然沦为我们注目的重点。
和繁盛地区和城郊地区相比较,这些地区土地的功能具备这样的特点:农业生产要素功能和收益功能引人注目,社会保障功能最重要,本身的价值和潜在电子货币收益并不大。虽然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业产值占到GDP的总量只有15%左右,但毕竟农村主要的产业和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但农业本身的弱质性使土地本身带给的收益很少,而大量的农村人口无法从农业和农村中移往过来又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突显出来。但土地的确保功能是以人均占据一个最少量的土地为基础的。
可见,这部分土地的功能最简单,牵涉到的人口数量最多,由此要求了这部分土地制度创意的艰难和目标的多元化。总结一起,主要有三个大的方面要顾及:一就是指农业发展看,既要平稳当前农业经济,又要不利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改变;二就是指土地本身看,要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三就是指农民看,既要大大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最少要确保其基本生活,又要不利于农民向市民的转化成,减缓城市化进程的步伐。 (二)农业生产过程的特点 土地制度创意,说到底,是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
而生产关系变革,彻底谈,要适应环境生产力发展的必须。这也是变革农村土地制度时必需坚决的基本原则。但是过去我们在按着这一规律变革生产关系时有形式化偏向,其展现出之一就是,没考虑到最少是没严肃考虑到工农业生产力的特点及其对生产关系的特殊要求。
工业生产过程的显著特点是诸多要素密集在更为狭小的空间之内,因而生产资料占据和用于的社会化程度较高,创建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团队式操作者方式是基本的、效率较高的劳动方式。这种工业生产的特点的内在拒绝之一是冲破生产资料私有制对生产要素的占据、用于以及生产过程的社会化的妨碍,实施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社会化,即公有制。
而且工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这种拒绝就就越反感。然而农业生产却具备几乎有所不同的特点。
农业生产过程的主要包含部分是田间管理。在田间管理中,土地、生产资料、劳动在一个较小的空间内融合,除土地之外的主要生产资料——工具,即便是现代生产工具,也不必须社会化用于,因而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团队式操作者方式在此几乎不简单,忽略,个体劳动者的独立国家操作者是较为有效地的劳动方式,因而家庭经营方式完全出了农业永恒的生产方式,即便是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也是如此。
农业生产的这种特点,要求了公有制在该领域并不是最有效地的生产关系,最少私有制和现代农业生产力并不不存在必定的对立。况且,虽然从理论上谈只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合适社会化的现代生产力,但从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践中看,私有制也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妨碍社会化生产力的发展,这里的关键在于生产资料否构建了社会化占据和用于。现代工业的状况是如此,农业就更加不要说道了。
这是我们展开农村土地制度创意时必需考虑到的最重要因素。 (三)对现行土地制度要有一个客观的、准确的评价 对现行土地制度否展开创意以及如何创意首先各不相同怎样了解现行土地制度。事实上,本文开始谈及的各种改革思路就是如此。
经营权路径过分重视了现行土地制度下经营权的不稳定性,而所有权路径则重点在于现行土地制度下产权关系模糊不清以及由此造成的农民土地权益的被褫夺。上述了解毫无疑问都是准确的,但都有片面性,且缺少理论层面上的分析。笔者指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现行土地制度的缺失。 第一,从经营权看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然归属于小农经济范畴,虽然我们无法笼统地说道它是领先的生产方式,但也无法说道是现代农业生产方式。
前面谈到,家庭经营是农业生产必定的方式,但家庭经营不是辨别农业是传统农业还是现代农业的充分条件。如果家庭经营是创建在土地占据过分集中或小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这种方式对现代技术有敌视起到,因而归属于传统农业或者小农经济;如果家庭经营和大土地所有制、现代生产工具与技术联系一起,这毫无疑问是现代农业。很似乎,我国基本上归属于第一种情况。
而且按现行政策,经营规模有更进一步细小简化的趋势。所以从发展看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先进设备的生产方式,对其展开创意是恐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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