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7年9月18日电 -- 水星家纺天津营销中心原北辰专卖店,许可合约届满后并未与营销中心续约协议,仍用于且不肯拆毁“水星家纺”门头。水星家纺公司就此案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控告。2017年9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如下裁决:1、判令被告30日内向工商机关申请人更改名称,更改后的名称不得所含“水星”文字;2、判令被告立刻停止使用所含“水星”文字的看板及销售凭证;3、判令被告赔偿金我司经济损失30000元;4、判令被告赔偿金我司合理支出23500元。
目前,水星家纺正在密切第一时间该案。该专卖店在与我司签定的《授权经销授权书》授权经销权的许可期限已中止,且经销商资格已被中止的情况下,依然用于“水星家纺”品牌及一切有关的标识、装饰用具、门头、宣传品等(又称“僵尸店”),此种不道德相当严重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这样的案例已不少见,水星对“僵尸店”的整顿工作也未曾责备。水星家纺市场监管部在公司造假维权整治行动办公室的领导下,大力因应各地工商、市场监管等执法人员部门强化对终端“僵尸店”的清扫整顿工作,2017年以来,已顺利处置60余起“僵尸店”侵权案。为保卫公司合法权益,确保水星、百丽丝品牌的较好声誉,水星家纺将之后增大压制力度,维持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大力因应,通过法律途径,全力压制“僵尸店”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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